案件概况:
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日渐完善的公共交通成为市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交通方式之一,但在乘坐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由谁负责呢?2018年,杨某乘坐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公交车行驶至站时附近时,因车辆即将进站故直行减速,杨某在起身准备下车过程中由于车辆到站刹车而后退几步摔倒在车内。后杨某被送至当地医院救治,伤情经诊断为肋骨骨折、肺挫伤等。此后杨某将公交运营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焦点:侵权责任的责任分配
律师意见: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原告乘坐被告运营的公交车,双方之间建立运输合同关系,被告负有将原告安全送到目的地之义务,原告在公交车上因车辆到站刹车而摔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司乘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向法院起诉之时,公交公司已发布了相关通知,该通知显示特需乘客指持老年卡乘车人、孕妇、抱小孩乘客及需要照顾的乘客,该通知要求驾驶员在活动期间应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主动给特需乘客寻找座位,主动询问乘客下车站点,提示特需乘客未到站前不要着急离座。
最终法院结合案情,本院酌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60%的责任并向原告赔偿了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不仅关系到个人生活安稳,还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所以我们都要保护好自己,必要时也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日渐完善的公共交通成为市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交通方式之一,但在乘坐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由谁负责呢?2018年,杨某乘坐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公交车行驶至站时附近时,因车辆即将进站故直行减速,杨某在起身准备下车过程中由于车辆到站刹车而后退几步摔倒在车内。后杨某被送至当地医院救治,伤情经诊断为肋骨骨折、肺挫伤等。此后杨某将公交运营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焦点:侵权责任的责任分配
律师意见: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原告乘坐被告运营的公交车,双方之间建立运输合同关系,被告负有将原告安全送到目的地之义务,原告在公交车上因车辆到站刹车而摔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司乘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向法院起诉之时,公交公司已发布了相关通知,该通知显示特需乘客指持老年卡乘车人、孕妇、抱小孩乘客及需要照顾的乘客,该通知要求驾驶员在活动期间应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主动给特需乘客寻找座位,主动询问乘客下车站点,提示特需乘客未到站前不要着急离座。
最终法院结合案情,本院酌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60%的责任并向原告赔偿了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不仅关系到个人生活安稳,还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所以我们都要保护好自己,必要时也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